2017-07-25 17:00:49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5]90号关于税务师考试相关规定,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税务师资格考试设置《税法(一)》、 《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成绩满分为140分。
成绩管理:
【考全科】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截至2015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免试人员】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