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7:00:40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摘要)》得知,2016上海卫生资格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22日,具体内容如下:
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各市考务管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软件完成考生报考信息的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信息管理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2016年1月15日至2月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进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平台的个人报名入口,注册用户,并以该用户登录。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确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1月16日至2月4日期间,各考点、报名点可根据本地实际安排具体时间接受个人和单位报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持考试申报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对审核合格的考生的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并打印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请考生确认签字。责任到人,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确认单是报考人员报名有效的最终凭据。
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审查原件,考生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要报我局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各市均按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驻石家庄市的中、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时须选择石家庄考点进行填报,由本单位人事处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对网上填报的考试申报表所填内容及上传的考生报名照片核实后审核人签字,加盖人事处公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上必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人事处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现场确认。(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6楼;报名大厅电话:89631750,值班室:89631760)。
3、1月16日至2月6日网上交费。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支付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用。各市须提前告知考生现场确认后要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经现场审核通过、网上信息确认后,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完成后,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
4、自4月2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2日。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取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