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6:54:06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镇学生的密度不断加大,再加上事业单位编制只减不增政策的影响,城镇地区出现了“入学难”、“大班大校”和“上学远”等困难。为此,湖南省怀化市统筹全市教职工编制资源,探索建立与生源流动相适应的教职工编制调配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主城区的压力。
然而,有学者担心,如果农村地区编制没有富余,采用该做法显然是“拆东墙补西墙”,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这种担心不无道理,因为虽然近些年一些地方通过不同途径为农村学校补充了“新鲜血液”,但这些学校仍然面临师资力量薄弱,教师年龄结构老化、学历不高,学科结构性缺编严重等问题。就整体而言,无论是学历还是能力,乡村学校的师资力量与城区学校仍存在明显差距。
笔者更担忧的是,有些地方尽管没有建立“编随人走”的教职工编制调配机制,但常常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竞聘上岗,让优质学校的落聘教师到普通学校,普通学校落聘的教师到乡村学校,择优选调乡村学校教师去充实城区学校的师资力量。很明显,这会导致乡村学校的师资力量更加薄弱,影响乡村学校和教育的发展。
笔者的担忧不是杞人忧天,很多新闻报道都提到过这样的情况,比如“四川万源市345名乡村教师公平角逐43个进城考调岗位”、“ 湘乡举办首次教师‘进城考试’472名乡村教师应试”、“乡村学校‘被动割爱’与骨干教师‘主动流失’”、“大量农村青年教师成‘考试专业户’只为进城”等。从这些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城区学校的满意和满足,但也不能忽略乡村学校的失意和失落。毕竟,乡村学校的优秀教师是稀缺资源,不可能像韭菜一样,割一茬,很快又长一茬。如此“割韭菜式”的教师调配机制,是优先考虑城区教育的发展,是把乡村学校当作城区学校培养优秀教师的摇篮和基地,明显不利于教育的均衡发展,也挫伤了乡村学校教师培养的积极性。
笔者曾听说过,有的地方对违纪教师的处罚条例明确规定,将违纪的教师调到乡村学校。如此规定和做法,同样不可取,不仅有损乡村教师的自尊和自信,而且也不利于乡村教师队伍的建设。
乡村学校和城区学校只有区位之别,没有孰重孰轻之分。在教师调配中,不应厚此薄彼,而要整体考虑,尽可能保证乡村学校和城区学校师资力量的均衡。
因此,在推行“编随人走”的教职工编制调配机制时,既要看到乡村学校的富余教师,也要看到乡村学校师资整体力量的薄弱。当然,留住优秀乡村教师,不仅仅需要编制的调配,更需要改善其工作待遇及生活环境。
(作者罗义安,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文章第58次入选“锐评”栏目。此为蒲公英评论网站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