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7:00:43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大学生创业融资问题有哪些支持新政?
答:凡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大学生,将获最高额度为50万元的创业信用贷款,并给予贷款利息50%的补助。此外,我市提出以市场化手段支持创业载体建设,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给予10万—30万元的奖励。
此外,《意见》还加大了对初创期创业政策支持的力度,比如,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两年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在鼓励大学生创业方面,除了1万—10万元的创业补贴,成都还将向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大学生提供额度最高为50万元的创业信用贷款,并给予贷款利息50%的补助。
问:扩大创业扶持范围方面,《意见》有哪些探索?
答:举个例子,成都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同意在职和离岗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在成都进行网络创业的商户,就算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在创业期间可继续享受最长6个月的低保待遇。
问:此次《意见》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中,将成都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拓展到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这方面,有哪些创新?
答:成都中专(中职)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将从每人每月500元增至每人每月800元;成都本市户籍申报从事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被纳入就业登记范围,可获得不超过2年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享1年社保补贴政策,并对招用毕业生满1年的企业再给予每人2000元的岗位补贴。本报记者 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