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6:59:14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1年数亿元的就业专项资金该如何监管使用?11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将全面推行“申报承诺制”,同时推行失信惩戒机制。
今后,申请人承诺后领取补贴资金,一旦经查实申请材料存在虚假情况,将被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列入名单之日起5年内不得享受就业专项资金补贴。
谁审核 谁纠错
就业专项资金各项补贴的申报全面推行“申报承诺制”,包括个人、企业、机构等补贴申请人申报就业专项资金各项补贴时,需对本人填写信息及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出现违反承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要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通知》要求,各级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经办机构在受理补贴业务时,应要求补贴申领人按规定作出承诺,并以书面形式清晰告知补贴申领人有关的承诺内容,由补贴申领人同意后签名。
补贴申请人承诺后领取补贴资金,如经查实申请材料存在虚假情况,属骗取补贴资金的,补贴经办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责令申请人于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退回市财政指定账户,并将该申请人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列入“黑名单”之日起5年内不得享受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如有涉嫌犯罪的申请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申领资金的过程中,各级经办机构必须严格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受理和审核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申请。《通知》指出,审核中,某个或多个环节出现错误,包括导致补贴申请人不能享受补贴、错发补贴资金、多发少发补贴资金等问题的,负责有关工作环节的经办机构要及时开展纠错工作,确保按政策文件规定及时准确核发就业专项资金。
《通知》还提出,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范围。对于因疏于管理、违规受理审核补贴资金或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补贴资金被骗取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全市通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补贴资金分配情况向社会公示
近年来,广州的就业专项资金从2011年的3.6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5.14亿元。数亿元资金使用如何实现长效监管,备受关注。
除了推进“申报承诺制”、失信惩戒“黑名单”等措施外,《通知》还要求,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将所有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的申领情况向社会公示。市级经办机构在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后,须及时通过市网上办事大厅将各项补贴资金的分配情况向社会公示。
补贴项目的公示内容细化至包括申领或享受补贴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单)、补贴标准、具体金额和申领日期等。其中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应公示培训内容、取得的培训成果等,公益性岗位就业补贴应公示公益性岗位名称、设立单位,安置人员名单、享受补贴时间等。
资金的使用,需要长期跟踪督查。《通知》明确,各级经办机构要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就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市级经办机构,每半年需至少组织1次对全市各区的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专项联合督查;区级经办机构,每个月对辖区内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申请单位组织不少于1次的定期专项检查,每个季度组织不少于2次的不定期突击检查;除了日常的核查外,街道经办机构还要采用上门、电话等多种灵活手段,对受理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