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实习最“煎熬”“双向选择”待细化

2017-07-25 16:59:11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越来越多的企业要求毕业生入职前实习,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煎熬!”离高校毕业季越来越近,不少应届毕业生近日反映。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长达数月的入职实习,给毕业生在求职和学习上造成不少困扰。

  入职实习的困扰

  暨南大学中文系研究生小张就深受实习之苦。在她的朋友圈感叹说:“我们都是小关关”,得诸多同学共鸣。小张告诉记者,她宿舍多个同学在看热剧《欢乐颂》时都哭了,其中,让她最感慨的就是那个在五百强企业实习的小关关,成天为能否转正留用而焦心,“实在太有同感了!”

  小张说,此前,有多家用人单位都想录用她,但无一例外,都要求她先去实习。“实习一结束,学校已通知大家要报就业情况了,原来有意录用的单位基本都招完人了,即使想选择更好的工作机会,可能性也很低了。”小张说:“目前,在大学生就业中,有意向的用人单位要求实习的情况缺乏明确规定,而实习确实也给很多毕业生造成困扰。”

  备受困扰的,还有华南师范大学数学系的小李同学。她告诉记者,班里有两个同学,去年通过暑期实习进入某企业工作。按照往年,在实习结束后,学生都会获得面试机会,留用的机会很大。结果一直等到12月份,才得知公司正在缩招,他们没有被录用,“耽误了很多就业机会,还有毕业论文和答辩也受影响。”

  广东多所高校不同专业的大学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告诉记者,现在找工作时,一般要通过面试,用人单位接纳以后,需要实习3—6个月,然后实习期结束后,可能从10个人中录取5—8人。“实习期因要努力表现,常常需要加班,所以根本没时间再找别的工作。”有学生透露,即使参加了其他面试,但因很多用人单位均要求实习,时间容易相撞,给毕业生造成不少困扰。

  有待明确的“双向选择”

  记者查询很多招聘启事发现,很多制药、互联网、汽车和房地产等企业都在实习招聘上这样写着:表现好有留用机会。深圳某房地产公司的HR郑女士认为,有标注留用机会的说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留用机会,但也不能完全依赖公司和信赖自己,这也是双向选择的过程。

  她表示,即使是正式工作的招聘,在录用以后需要签三方协议,就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旦过了试用期,签订完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很少有人不被录用。

  郑女士说,该公司对校招进来的学生,会考察留用率,一般情况下不会辞退。但如果是社招的话,试用期表现不好,就容易被辞退。

  而广州某IT技术公司负责人江先生也告诉记者:“如果真的不被录用,学生就需要寻找自身的原因,“可能是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还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毕竟用人单位也不是随便招人的。”

  “实习的困扰,其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仍存在不明确的环节,导致学生处于比较被动地位。”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就业是双向选择的过程,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之所以要求实习,是为了提高招聘的效率,找到适合企业发展的人才。但从毕业生的角度看,实习确实对其产生了不少影响。

  “因此,双向选择有待进一步明确。”业内人士建议,用人单位在招聘的过程中,可以对“实习—招聘”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如实习期可以缩短,或者企业招聘后,在试用期完善“辞退”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