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

2017-07-25 17:03:01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培训鉴定工作的

  通 知

  各企事业单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唯一由政府权威机构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证书采用全国统一编号,可登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真伪。

  根据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通知指出,“凡经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设置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要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确定保留的项目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各类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都要分类进行清理:国务院其他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自行设置的要及时清理,确有必要的,经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纳入国家统一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其他的一律停止。”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通用,认可度高。由此可见,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是我国最有保障、最具权威性的人力资源管理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中心特聘国内权威《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培训专家、教授执教,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对考试重点难点的准确把握、有效直击考试命题精髓,准确的让学员掌握考试的核心,针对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知识结构和命题要点,精心设计教学课程,全面锁定可考点、删除非考点,帮助考生全面把握最具价值的考点。全面跟进权威信息来源,把握最新动态,第一时间反馈学员,丰富的专业理念,准确的内部资料,独到的办学经验,采用独特的授课模式,以顺利通过考试!请各企(事)业单位抓住机会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1、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劳动、行政部、研发部)总监/经理;

  3、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部门主管;

  4、企业薪酬福利、绩效管理的专业人员;

  5、研发骨干、项目组核心成员;

  6、公司法律部、工会工作人员;

  7、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中负责劳动关系立法、执法工作的官员;

  8、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律师事务所律师;

  9、有志于成为劳动关系管理专业人才的人士;

  10、中高级职业经理人.

  二、培训鉴定内容

  人力资源规划;职业生涯设计;岗位描述;人员招聘;员工培训;员工激励;绩效考核;薪酬福利设计与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相关内容。

  三、培训鉴定时间及地点

  考试地点:湖北武汉、河北

  考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

  培训方式:网课+面授

  四、培训费用

  包过班: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6800元/人,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5800元/人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4800元/人

  上述费用包括:报名费、培训费、鉴定考试费、教材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证书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是唯一一个由政府权威机构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证书采用全国统一编号,可登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真伪。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分为四个等级,即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六、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七、申报条件:

  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

  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

  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

  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八、报名方式

  1、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 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没有无需提供)

  4、 二寸蓝底彩色近照4张

  5、 相关职业工龄证明一份。

  请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结束前10天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上报至我中心。(本次培训班限内部名额100位学员,培训班按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座位)

  九、汇款方式:

  户 名:北京中企合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20000470920047472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段老师 010-56138013

手机:1361113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