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6:58:03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1月4日,扬州市委组织部公布《2016年扬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今年该市计划选聘8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通过“985”高校村官工程选聘20名,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选聘40名,面向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20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至17日,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
公布的简章显示,扬州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选聘的40个名额,具体工作地点为:宝应县15名,高邮市8名,仪征市5名,江都区8名,邗江区2名,广陵区2名。职位主要是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岗位和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岗位。
今年,扬州的选聘对象要求是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中有一条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其中报考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岗位的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报考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岗位的政治面貌不限。
公布的简章中说,扬州的大学生村官一经录用,即享受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同时,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公布的简章中还表示,该市会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当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也会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