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专业不适应社会发展应当进行调整

2017-07-25 17:00:14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了充分发挥就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导向作用,省教育厅就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就业预警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继续完善“专业—招生—就业”的联动机制,将就业状况与专业设置、招生计划适度挂钩。

  通知要求各高校继续强化“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工作机制,以就业状况的监测预警结果为重要依据,积极调整高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和培养方式,使培养的人才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提升就业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就业预警,突出问题导向,继续完善“专业—招生—就业”的联动机制,将高校就业状况与专业设置、招生计划适度挂钩,对一些就业前景不好、不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专业进行调整,进一步构建更加合理的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方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要求各高校依据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从2016年起,每年7月下旬到8月上旬对就业状况进行汇总分析;每年要加强对毕业生、用人单位的跟踪调查,到每年年底提出预警意见;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并建立健全本校就业预警制度。完善数据采集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准确研判就业形势、明确预警标准、明确预警结果使用的程序和方法。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就业预警,将就业预警工作和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