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就业优先 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2017-07-25 16:59:52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就业创业的新政策,结合钦州的实际情况,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让广大群众真正实现在家门口就业的致富梦。那么,今年又有哪些就业创业的新政策惠及民生呢?这些惠民新政策将如何 “落地生根”?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有哪些?(1)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创业妇女、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六类人员”)。(2)刑释解教人员。(3)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半年以上进城务工经历,并持有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工。

  (4)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经“第一书记”推荐的农民。

  (5)“六类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企业。

  (6)“六类人员”合伙经营的企业。

  (7) 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六类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据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认定的小企业。

  二、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1)个人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2)对“六类人员”组织起来就业或合伙经营的企业贷款额度:人均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

  三、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是多长?

  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可展期1年(展期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四、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是多少?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

  五、创业担保贷款如何申请?(1)个人申请:按照自愿申请原则,个人向社区(村委)、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申请贷款。(2)企业申请:按属地原则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贷款。

  六、创业担保贷款由哪个银行机构经办发放?

  目前,我市承担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的银行为中国邮政银行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

  七、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发放程序是怎么样?

  个人申请——社区(村委)、街道(乡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初审推荐——人社部门审核——担保机构审核或担保人承诺担保——经办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八、个人或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是否收费?

  个人或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不收取手续费、管理费等费用。

  九、个人或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因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所需的材料较多,请到当地人社部门或经办银行进行具体咨询。

  十、创业担保贷款中所称的微利项目主要有哪些?(1)财政贴息微利项目主要有:商业类——烟酒零售、服装鞋帽零售、日用品零售、小五金零售、糕点食品零售、音像制品零售、书报刊零售、鲜花零售、玩具文具零售、文化用品零售、水果蔬菜零售、其他商品零售等。(2)服务类——餐饮服务、旅店服务、修配服务、家政服务、卫生保健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租赁服务、中介服务、搬运运输服务、复印打字、理发、机动车美容养护、音像图书借阅、废品回收等。(3)加工制作类—— 小五金加工制作、饰品加工制作、木铁器加工制作、食品加工制作、服装鞋帽加工制作、家庭作坊加工制作等。(4)种植养殖类——林果栽培、花草蔬菜种植、家禽家畜水产养殖等。(5)财政不贴息的微利项目主要有: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

  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一、为了促进各类群体实现就业,我市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具体补贴范围、标准和期限有何规定?(1)对企业补贴范围与标准:按企业为所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包含大病救治医疗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2)对用人单位补贴范围与标准:按用人单位为所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包含大病救治医疗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3)对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6%(即三分之二)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一年。(4)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小微企业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1年。企业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缴费时间计算。

  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有哪些?(1)企业新增岗位招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2)在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规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

  (3)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后,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4)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型微型企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认定)。

  三、社会保险补贴是怎么发放?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经办机构按季度或上、下半年办理申报核拨。

  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方面有哪些规定?

  (1)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桂财社[2011]213号文件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创业培训补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业主参加创业培训,可按桂财社[2011]213号文件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有哪些补贴?

  (1)入驻企业申请,符合有关条件要求,被人社财政部门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接纳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按900元/月/人给予见习补贴,见习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对见习期满企业留用率达到50%以上,为见习毕业生发放见习生活补助(含见习补贴)不少于1200元/月的见习基地企业,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1200元/月。

  孵化基地扶持政策

  一、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哪些扶持政策?(1)厂房类、园区类基地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每户不低于1.3万元/年予以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2)楼宇类、铺面类、市场类基地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每户不低于1万元/年予以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改善基地设施,完善孵化功能,加强基地日常管理,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二、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企业享受哪些扶持政策?(1)场地和水电补贴。孵化企业入驻孵化基地并与基地签订了场地租用合同的,可按季申报场地和水电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300元/户/月(两项合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2)一次性创业补贴。孵化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纳税经营满1年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2000元/户的一次性补贴。(3)吸纳就业困难群体给予一次性补助。孵化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履行合同满1年以后,按1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并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孵化企业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4)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者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具体贷款额度和贴息办法按现行政策执行。(5)孵化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对小微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以及按财税[2014]39号文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