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7-25 16:52:49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25人,其中管理岗位4人,专业技术岗位21人。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岗位表》,附件1)。

  2、具备2016年12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部分岗位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其他岗位笔试及招聘其他环节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9月28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报名、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23日-9月29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9月3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由学校自行组织笔试的岗位,无须缴费。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10月19日-10月21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按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和自行组织两种办法进行,具体根据招聘计划表中“考试办法和科目”相应说明进行。

  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笔试的岗位,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6年10月22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自行组织笔试的岗位,将于网上报名缴费结束后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布有关安排。笔试范围为岗位相关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称、职业资格条件的,审验相关证书;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面试采用综合型面试方式,内容主要为岗位工作综合知识,考查要素主要为岗位认知和仪容仪态、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应急管理、心理素质等综合性能力和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hd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纪委):0571-86915055;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邮编:310018)

  咨询电话:0571-86915031,8771357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联系人:张纯、徐毅鹏)

  附件: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