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7:04:25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各地考试机构、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职业教育法》的要求,为了规范价格行为,稳定职业技能鉴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证职业资格认证和教学质量,保护考生和考核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针对一般考试项目(特殊项目以招生简章为准),自2015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整收费标准如下:
一、高级师级(相当于国家一级):报名费100元、认证费500元、考试费500元、论文指导与答辩费700元,培训费2100元。合计3900元。
二、师级(相当于国家二级):报名费100元、认证费300元、考试费300元、论文评审费300元,培训费1600元。合计2600元。
三、助理师级(相当于国家三级):报名费100元、认证费200元、考试费200元,培训费1300元。合计1800元。
四、高级员级(相当于国家四级):报名费100元、认证费180元、考试费150元,培训费1070元。合计1500元。
五、员级(相当于国家五级):报名费100元、认证费150元、考试费100元,培训费650元。合计1000元。
书籍、资料费另计,按实收取。前几项费用,不得擅自变更。培训费用,各地可做适当调整。
特此通知。
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JYPC)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