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201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注意事项

2017-07-25 17:04:20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致参加北京地区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将于2016年11月5日进行。您可以登录2016年度经济专业(初级)电子化考试试点服务专区(网址:http://www.51cpta.com.cn),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为帮助您顺利完成考试,请您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电子化考试方式,在计算机上作答,不能携带任何作答工具。

  2.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

  3.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4.考试期间遇突发或异常情况,务必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5.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点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前往所在考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请您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预祝考试成功。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