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2016年幼儿园招生政策出台

2017-07-25 17:18:45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近日,阜阳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市幼儿园入园工作的通知》,明确我市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从8月23日起,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额满为止。

  据悉,2016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幼儿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完整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名。招生时间从2016年8月23日起,额满为止。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要优先保障本小区居民子女入园。

  此外,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各幼儿园应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班额标准招生,由于教育资源紧张等特殊原因,需要突破核定班额或举办托班的,必须报所属县级教育局批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民办幼儿园收费数额在核算成本并报当地物价和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不准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另行收费;完善幼儿信息管理档案,实施幼儿学籍动态管理,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无证幼儿园、C类看护点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托儿所基本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参照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做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