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新政击中高校痛点

2017-07-25 17:26:11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日前,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高等教育“放管服”新政,破除束缚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激活广大教研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力争培育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比较优势。《意见》旨在抓住改革的“痛点”,解决积弊多年却制约无解的核心问题。

  在市场经济下,高校是面向市场自主办学的主体,学位授予、专业培养都必须紧密与人才市场对接。但长期以来,学位授予和专业设置方面的管制却非常严格,高校学科与专业设置调整滞后现象非常严重。近年来,国家在推进部分高校自主设置学位点、自主设置专业方面推进了一系列渐进性的改革,此次改革继续明确了放松管制、重心下移的逻辑。进一步引导高校按照专业目录自主进行专业设置调整,放权部分具备条件的高校自主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评审,探索设置新兴交叉学科学位点,这为激活高校办学能动性提供了政策空间。

  教育部所属高校现行编制规模主要是上世纪90年代初核定的。高等教育经历快速发展后,高校编制严重不足。而且,其中相当一部分编制岗位被部分不符合学术标准的“老人”所占据,高校人事管理面临“出一个”才能“进一个”的尴尬。由于对编制“红线”望而生畏,部分高校只能通过编外的制度设计来引进和管理人才,却又导致了身份地位不平等、“同工不同酬”等问题。按照《意见》规定,将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切实做好根据高校发展需要实施调整编制、岗位总量,纳入总量管理的人员享有相应待遇和保障,这将为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政策依据。

  《意见》明确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这标志着完全取消了行政管理部门对高校教授和副教授职称评审权的审批,切断了职称评审“行政逻辑”的制度基础。与此同时,为避免“一刀切”,要求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按照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建立分类评价标准。为规避“量化评价”主导带来的负面作用,提倡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

  《意见》提出,大学可自主确定本校绩效工资结构和分配方式。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这些人员中有相当大规模来自中青年教师群体,这实际上为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薪酬撑开了空间。作为后续的配套政策,还会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高层次人才集中的单位倾斜,只有绩效工资总量上去了,更大规模的年薪制、协议薪酬制的实施才有空间。

  高校经费使用的“痛点”主要是经费“戴帽”,无法自主安排、统筹使用,科目管理细碎复杂,高校经费资金支付效率偏低。《意见》提出要优化高等教育拨款结构,加大基本支出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划分,逐步扩大财政授权支付范围,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经费“花得出去”。简化用款计划编报内容,逐步实现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项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报用款计划,有助于切实减轻高校工作量,避免学术人员和研究生将大量宝贵时间耗散在“会计”事务上。

  高等教育“放管服”新政抓住了高校管理和学术人员的“痛点”,各项针对性的举措给出了解决问题的“爽点”,后续改革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五部委的统筹协调,以及地方和高校主动担当和自我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