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7:22:10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近日,网曝山东滕州农村出现一空巢独居男孩,由于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外出打工,其由街坊邻居照顾,常常喝稀饭、吃煎饼度日,消息一出,农村留守儿童的抚养问题再度引起网友热议。
同时,山西、陕西、山东、湖北等地陆续出台“未满16岁未成年人,不得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新政,旨在强化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及时防范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和流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相关新政能否把父母留在留守儿童身边?政策执行层面又有哪些难点?针对网友热议焦点,“中国网事”记者进行了相关采访调查。
父亲为了谋生不得不让孩子留在家里独居
8月9日,是李秋运从滕州市界河镇后枣小学的第三义读学校结业的日子,这位10岁的男孩有时不得不独自在家生活。
“我也是有苦难言,我一个人怎么养孩子、怎样养家,时时都要考虑。”据李秋运的父亲李树营介绍,2012年他曾出国打过一个月的工,期间妻子负责照顾孩子。自从2014年妻子离家出走后,他很少去外地长期打工,大都是在镇上干点零活。
记者从当地了解到,李树营有时候也会去做一周或者10天左右的零活,但孩子都会托给周围的邻居帮忙照应,村里84岁的张奶奶家离李秋运家仅隔着一条路,张奶奶是平时照看李秋运最多的邻居。
李树营外出打工期间都把钥匙放在她家,一般中午李秋运都会自己买饭吃,她经常送李秋运一些煎饼、稀饭,李秋运家对门是本家爷爷李德清,他也经常给李秋运做饭。
滕州当地政府部门介绍,留守儿童李秋运就读的界河镇后枣小学第三义读学校就是为了关爱留守儿童设立的。目前,包括李秋运在内的学校附近的留守儿童、孤儿、特困儿童均可在周末节假日到该学校学习、阅览,还可以和远方的父母免费通电话。滕州义工协会利用周末假期会委派专业志愿者为留守儿童提供亲情陪伴、学业辅导、特长教育、亲情连线等志愿服务。
但是,政府关爱到位的同时,如何养家的难题还是让李树营难以长期陪伴在李秋运身边,而这也是留守儿童家庭普遍面对的现实问题。记者在多地采访了解到,“赚钱养娃”是多数农村人普遍的价值逻辑,养育下一代是许多农村人最重要的生活目标。
部分地区新政规定,父母外出务工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一方留家照顾,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部分留守儿童父母向记者表示,在外务工就是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既要保证经济来源,又要依规照顾孩子,愿望虽好、实难两全。
未满16岁不得独居早有规定落实难需多方合力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多数留守儿童父母并不知道“未满16岁未成年人,不得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的规定。
在山西省介休市绵山镇长寿村,年近80岁的村民钮玉锁并没有因为年龄的增长而减少劳动,儿子、儿媳在外地打工,老两口边种地,边照顾两个十多岁的孙子,“我们没听说村里强制要求父母必须带娃,一直都是我们抚养。”
山东省蒙阴县旧寨乡吕家庄子村,9岁的吕泠泠和16岁的吕彬彬和爷爷吕方友以及93岁的太奶奶住在一起,64岁的吕方友告诉记者,孩子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照顾两个孙女的重任就自然而然落在了老人这里。
记者了解到,近期各地出台的未满16岁不得独居的政策其实早有规定,而此次重点提出旨在保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告诉记者,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记者梳理发现,日前出台的各地关爱留守儿童政策均针对落实环节进一步细化明确。山东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将留守儿童问题纳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并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且到2017年年底,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辅导教师或接受过心理健康指导培训的兼职教师,实现心理健康辅导常态化、全覆盖。
在陕西省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则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年终目标考核,与校长、教师的绩效考核挂钩。将留守儿童问题与学校监管量化考核。
山西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
佟丽华表示,各地地方政府治理的重点是明显没有委托、完全脱离监护的主体。这一部分可以通过政府部门联系村委会挨家挨户排查、联系,由当地民政、公安机关、共青团等团体重点关注,确保执行到位。
专家:层层负责、及时监督才能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社会学系教授李迎生认为,当下留守儿童工作最大的难点是分散,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除了各级政府发挥作用以外,社会工作作为必要的补充必须发挥出作用。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表示,现阶段,具体可行的方式是在农村社区设置相应的社工岗位,由社工通过培训带动起一批志愿者;同时可以在大学生村官中寻找社会保障相关专业的学生侧重留守儿童救助工作。
李迎生等专家指出,本轮从中央到各地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政策的重要意义,是明确了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了由民政部门来承担监管主体责任,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同时,最新政策明确了公安机关的惩罚措施,如不论孩子受到来自父母或其他任何人的伤害,公安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对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或遗弃罪的,要立即立案侦查。
佟丽华则表示,在落实过程中,省市县三级要给予政策上实实在在的支持,如提出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村(居)民委员会一旦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