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7:20:41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区属各小学,各位家长:
现将《二0一五年青云谱区小学招生地段范围》予以公布。我区小学学区范围主要是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南昌市实施义务教育若干规定》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免试入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本着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工作思路,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和各小学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以及区域内生源数量来划分的。
一、生源认定
我区各小学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年满六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地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第一: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学生本人)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第二: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且该学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第三: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学生本人)在学校学区范围内。第四: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学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第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学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第六: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学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入学当年的3月31日。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二、新生入学须知
1.本地生源入学须知
各本地户籍生源家长请于8月20-22日携带自己的子女,持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报名登记,交审有关材料。并办理正式入学手续。
2.随迁子女入学须知
随迁子女指在南昌地区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凭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南昌地区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凭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各随迁子女家长请于8月25日携带好子女、家庭户口簿、居住证、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或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学校交审材料,并进行报名登记。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3月31日。
对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我局将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就读。
三、学校工作要求
区属(驻区)各小学要认真执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做好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工作,为本校学区范围内的新生及时办理报名手续。
区属(驻区)各小学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跨学区范围招生,严格控制班额。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民办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学校以各种竞赛成绩作为依据招收学生。严禁学校签约招收学生。学生进校后严格执行平行分班,严禁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各小学要顾全大局,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纪律,全力配合好区教科体局招生工作安排,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保障每一个适龄少年都能如期入学,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富民强区目标做出贡献。
区教科体局入学咨询接待电话:0791-88461813。
青云谱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二0一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