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7:20:31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从青岛市教育局日前出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获悉,幼儿园如果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园,政府将给予其每年不低于2400元的生均定额补助,且幼儿园使用水电气热及教师职称评定等方面可享公办园同等待遇。
据悉,该市普惠性民办园每年认定一次,协议服务期为三年,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认定。区、市财政部门以生均定额补助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园予以扶持,补助标准按照普惠性民办园类型等级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年2400元。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教师培训、提高教职工待遇、租赁园舍等,不得用于清偿债务、回报举办者、赞助投资等其他用途。
《办法》同时规定,普惠性民办园在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教师培训、幼儿资助、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与公办园享受同等待遇。普惠性民办园一旦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资格,并由财政部门取消或追回当年生均定额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