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7:20:26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日前,省卫计委联合多部门下发《关于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从2016年起,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明确0-6岁的流动儿童,将享同城免费接种福利。
根据省级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统计,截至2015年9月底,全省流动人口1010万,其中省外流入及省内流动人口432万。随着省委、省政府“两加一推”主基调和城镇化进程、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加快,我省流动人口以年均50万的速度持续增加。
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等与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衔接配合,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和建设方便可及的服务网络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高效配置卫生计生服务资源的服务体系和供给体系,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区域、服务项目、服务人群“三项”全覆盖。
同时,要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对象,并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和社区分布,均衡合理配置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资源,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意见将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并符合当地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及随迁家属,将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对辖区内0—6岁流动儿童进行动态管理,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费接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