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7:19:58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晋江市教育局提醒,今明两天,今秋晋江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户籍人口、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根据规定,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7月15日,公办小学、幼儿园将公布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结果;需要电脑派位(抽签)招生的学校,公示电脑派位(抽签)时间、地点、办法。7月25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学额已满的,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学额未满的,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7月30日,全市所有公办小学、幼儿园不再接受入学申请。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于学校招生时间前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超过申请期要求报名者,可引导到民办学校就读。”晋江市教育局初幼教科蔡科长表示。
今年,晋江将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镇(街道)、各校园在组织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制止个别企业、村居(社区)、校董会、老人会违规干扰学校招生行为。
六种情况
公办小学可拒收外来生
根据上级相关招生政策及晋江本市具体情况,今年招生意见明确规定,学校应在完成户籍人口、片区购房户等对象入学的基础上,再招收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可凭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入学或者居住证和劳动合同入学。据悉,入学对象父(母)按规定参加晋江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报名时提供至少一年(2015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晋江市社会保险)以晋江市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及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向父母务工企业所在地“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申请入学(符合本规定的,在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中享受优先入学政策)。
入学对象凭父(母)居住证、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认定父(母)劳动合同(含工商户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和户口簿,也可以向父(母)务工企业所在地“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申请入学。
需要注意的是,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晋江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办小学可不予招收入学: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的;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不足龄、虚报年龄入学的;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电子学籍信息的;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