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幼儿园到大学 成都教育资助政策看过来

2017-07-25 17:19:53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不同层面的教育资助越来越完善,成都都有哪些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资助呢?日前,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及高等教育五个层面的教育资助渠道及方式。

  据介绍,2015年,成都市累计投入各类教育资助资金5.4亿元,资助学生(幼儿)62.6万人(次);同时投入免费教育资金13亿元,受助学生213.5万人(次)。这样算下来,成都去年总计投入18.4亿元,惠及学生近280万人次。

  学前教育: 保教费减免 每人每月100元

  成都市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减免保教费。对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幼儿园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幼儿、烈士及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家庭幼儿、孤儿和特殊困难家庭幼儿,参照同期同级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收保育教育等费用。

  义务教育:“三免一补”

  免学杂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实行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免作业本费:全部免除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对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小学、初中所有在校在籍学生按照公办学校免费标准给予补助。

  寄宿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住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此外,成都市还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住宿学生免收住宿费,并在成都市三圈层8个县(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对受助学生按每人每天4元的标准提供膳食补助。

  普通高中:

  国家助学金涨了500元

  国家助学金: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免学费: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对成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范围包括公办民办学校,对纳入免费范围的民办普通高中受助学生,按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予以补助,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额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此外,成都市还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免收学费、课本费,取消住宿费、会考费、升学考试费等费用(各学校按照相应收费标准免除)。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其中: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成都籍学生按照3000元每生每年减免学费,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额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对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国家助学金: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资助,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原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提升至2000元。

  免住宿费:对成都市所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住宿费,对民办中职学校符合免住宿费条件的学生按公办学校免费标准给予补助。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为领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在校住宿学生。

  对未能纳入国家中职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的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一、二年级成都籍学生,继续实行“职业教育券”资助政策,每人每年给予1200元的学费补助。

  高等教育: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不需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

  新生入学资助: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应届新生,解决从家庭所在地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