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7:19:23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近日,天津市教委制定《天津市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据了解,今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为4月22日至28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均可报名。
根据《意见》,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原则上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或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区的幼儿园报名。目前,各区正在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具体招生条件。
市教委要求,各幼儿园要在招生前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公布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可自行确定招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