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8年起初高中新生将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2017-07-25 07:28:50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山西省日前出台了《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宣布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将实施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参照这一办法,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也将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以完善高中学校招生。

  据介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合格性考试科目和等级性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科;等级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以及高等院校招生要求自主选择3个科目。

  合格性考试14个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中,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随结随考,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高二年级3个科目,高三年级9个科目,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合格性考试每科目考一次,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等级性考试6个科目统一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4月份。等级性考试每个科目只提供一次考试机会,成绩以等级呈现,按获得本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总数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