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教育招生章程

2017-07-25 07:57:25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学校全称:中国戏曲学院    国标代码:10049

  校  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邮政编码:100073)

  层次学制: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艺术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专业考试: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含专业免试推荐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类联考报名,并按本省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进行。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

  文化考试:各省考生均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考试科目及类别参加文化考试。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招,外语语种不限。

  学费标准:戏曲表演、戏曲器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专业免学费;戏剧影视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及音乐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10000元。

  学历证书:中国戏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录取规则:按照国家有关艺术院校招生文件规定,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对专业合格、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国际文化交流):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2)舞台美术系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3) 其他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4)对学院“生源基地”推荐的戏曲表演、戏曲器乐优秀中专毕业生,按比例给予专业免试。对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演员、演奏员报考我院相应专业的考生,给予专业免试(专业免试的考生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报名手续,否则取消其资格)。

  (5)京剧系对CCTV第二届全国学生京剧演员电视大赛及第二届全国青少年戏曲比赛文华艺术院校奖获金银奖的选手(应届中专毕业生)给予专业免试(专业免试的考生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报名手续,否则取消其资格)。

  注:我院对江苏省考生的必测科目不做总体上的等级要求,以该省对艺术类考生的要求为准。

  招生电话:010—63339858

  网 址:www.nacta.edu.cn

  中国戏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