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08:07:06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昨日,省物价局通报暑汛期间价格违法的12起典型案例。其中有两起涉及高等院校对绕行车辆违规收费,最终罚单金额或达200万元。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高校内停车超过半个小时可收取费用,但市民绕行不足半小时,不能收取相关费用,更无“穿行费”或“通过费”这一说法。
7月初,省物价局收到两宗投诉,分别涉及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以及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市民反映,自己驾车绕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几分钟,被收取了停车费。相关价格主管部门两次责令整改,但均无效。省物价局价检中心表示,目前案件已经查实,本周内将再次实地提醒告诫,若无具体整改措施,该校将收到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罚单。该项罚单一旦开出,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将成为近年来省内首起高校违规收取停车费的价格违法处罚对象。
若对省物价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可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逾期不缴纳违法所得的,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千分之二加处罚款。
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则在收到价格主管部门提示后,当日全面整改,对过往车辆免收停车费。之前,该校对绕行车辆收费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构成了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依法可对其处5万-200万元的罚款。
2011年,武汉大学以加强交通管理和保障校内师生安全为由,向省物价局申请实施停车收费,成为首个获批收停车费的高校,目前武汉市内已有17所高校获得审批。
记者从高校官网查询发现,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高校执行30分钟内校外车辆同门进出免费政策,军警、消防等不受此规则限制。
省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主任刘光锋说,武汉作为大学之城,校园已和城区紧密结合,价格监管部门理解高校的安全顾虑,但不能以违规收费作为手段,发现一起就将查处一起。
昨日省物价局公布的暑汛价格违法案例,12起中6起与交通出行有关,涉及汽车服务公司提高渍水车辆拖车费、高速公路施救延长计费时间等。
其中,武汉3家汽车服务公司趁汛期渍水,在施救工程中随意叫价,乱收费价差高达10倍。
经查实,这三家价格违法公司分别为湖北汉畅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武汉三环瀚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市驰顺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省物价局调查发现,在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大幅上升、消费者无法选择替代服务的情况下,这三家公司利用强降雨自然灾害天气形成的市场优势,将渍水车辆施救起步价由原来的每台150-200元涨到500-1500元。在施救过程中,不尽告知义务,随意叫价,有的甚至不开收费票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和《湖北省价格条例》第九条关于经营者不得“强制、变相强制交易相对人接受交易价格或者有偿服务”的规定,构成了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这三家公司或被分别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
省物价局提醒,经营者不得在突发公共事件和严重自然灾害等非常时期,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公司产生的违法信息,将被记入经营者价格社会信用档案。面对违法收费,市民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
(记者张隽玮 通讯员苏舒)
12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半数与交通有关
制图/喻峰
大学校园向社会车辆开放 能增加城市道路毛细血管
本报讯(记者魏娜)昨日,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学校园取消“穿行费”后,能增加不少连通道,有利于缓解周边道路拥堵。
交管部门表示,市内大学校园的占地面积都不小,大多都横跨数条主干道,由于此前要求社会车辆同门进出,用收费来限制社会车辆穿行,即使主干道上拥堵严重,社会车辆也很难借校园道路避开拥堵。
以武汉大学为例,整个校园从东湖路到八一路,再从珞狮路到珞喻路,而这些路段都是车流密集、容易发生交通拥堵的路段。由于校园内限制社会车辆穿行,就算在东湖边上堵得不能动弹,社会车辆也难以从武汉大学湖边的门穿行至八一路。
一位老交警告诉记者,二环线珞狮路由于车流量巨大,经常发生拥堵,缓解该路段拥堵最好的办法,就是打通一条与之平行的连通道。“如果华中师范大学能将校内一条平行道路向社会开放,将能分流相当部分从雄楚大道至珞喻路的车辆。”
而华中科技大学的西门在鲁磨路上,南门在珞喻路上,如果允许社会车辆穿行,这两个方向往来的车辆都可以避开鲁巷转盘这个大堵点,有效缓解相关路段的拥堵压力。
交管部门表示,欢迎大学校园向社会车辆开放,以增加城市道路的毛细血管,缓解道路因车辆增加、城市建设带来的交通拥堵。当然,这势必会给大学校园秩序带来一定影响,交管部门愿意配合学校,加大对校园内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大单位内部道路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 提高路网公共性已在研究
本报讯(记者韩玮 实习生王沛之)昨日,武汉城市规划专家叶青表示,大单位和高校的内部道路对外开放是必然,是大势所趋。
叶青介绍,国务院城市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优化路网结构,实现高密度路网的要求,提出单位大院、高校等内部道路对外开放,提高路网公共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在“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一项中也明确提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叶青认为,高校内部道路本应对外开放,尤其在汛期等极端特殊的情况下,更应该开放。这一问题上,上海已经先行一步。叶青说:“上海很多大单位包括高校的路网已经对外部车辆开放,不对借道或绕行收取费用。”
叶青表示,武汉规划部门也专门对此做过研究,希望提高单位、高校的路网开放性,但校园内部从安全角度,有自己的管理要求,因此未能达成一致。他表示,武汉市已经在开展相关研究,并考虑单位大院、高校等关于安全方面的诉求,寻求解决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黄亚平表示,破解这一问题,需要政府定制度,形成机制。特别在汛期等特殊时期,政府可以以政府令形式要求高校,向处于渍水路段的居民车辆绕行或借道开放内部道路。
(记者张隽玮 通讯员苏舒)